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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相關問答

答案
問:
對綜試區跨境電子商務零售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哪些條件的,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辦法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答:
(一)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在綜試區註冊,並在註冊地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登記出口日期、貨物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二)
出口貨物通過綜試區所在地海關辦理電子商務出口申報手續。
(三)
出口貨物不屬於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決定明確取消出口退(免)稅的貨物。

問:
綜試區是指什麽?
答:
綜試區,是指經國務院批準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問:
跨境電商企業是指哪些企業?
答:
跨境電商企業,是指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臺或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

問: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是多少,年度交易限值是多少?
答: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6000元。

問:
已經購買的電商進口商品是否可以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
答: 已經購買的電商進口商品屬於消費者個人使用的最終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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