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稅務 關於增量留抵稅額、存量留抵稅額的相關問題
問: |
財務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中增量留抵稅額、存量留抵稅額分別指的是什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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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根據《財務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本公告所稱增量留抵稅額、區分以下情形確定:
本公告所稱存量留抵稅額,區分以下情形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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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納稅人享受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留抵退稅需要滿足什麽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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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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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適用存量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可退稅額如何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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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允許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存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註: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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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適用增量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可退稅額如何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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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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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納稅人計算留抵退稅進項構成比例時是否需要扣除轉出的進項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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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計算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的進項構成比例時,納稅人在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無需從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中扣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