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司- 減資
問: |
公司可否辦理減資? |
答: |
如果有限公司要減資,就要經過全體股東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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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何訂定減資基準日? |
答: |
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東會決議減資並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或股東會未討論減資基準日,股東會後由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均無不可。 |
問: |
可不可以由公司決定各股東不用依照比例來減資? |
答: |
股份有限公司要減資,為了維持股東平等原則,公司法就有規定必須要依照股東持股份比例來減少。 |
問: |
公司辦理減資、增資變更登記要並案辦理?基準日可以訂在同一天? |
答: |
公司減資是為了彌補虧損,必須同時引進新的資金,所以要同時送件並案辦理,但是基準日不能訂在同一天。 |
問: |
減資是否能以現金退回股款? |
答: |
公司減少資本,得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股款;其退還之財產及抵充之數額,應經股東會決議,並經該收受財產股東之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