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企業外債的相關問答(六)
問: |
對外貨物或服務貿易中產生的預收款,是否納入外債規模管理之內? |
答: |
除另有規定外,對外貨物或服務貿易中產生的預收款和應付款,以及除外債之外其他金融資產交易產生的對外應付款及相關息費等,不納入外債規模管理,無需辦理外債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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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境內企業如需借外債,需向哪個部門申請額度指標? |
答: |
除外商投資企業以外的境內機構(包括中、外資金融機構和中資企業等),借用中長期外債需向發改委申請發生額指標,借用短期外債需向外匯局申請余額指標。 |
問: |
境內企業借用的外債資金,可用於哪些用途? |
答: |
境內企業借用的外債資金,可用於自身經營範圍內的貨物與服務貿易支出,以及規定範圍內的金融資產交易。 |
問: |
短期外債可用於固定資產投資嗎? |
答: |
短期外債原則上只能用於流動資金,不得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等中長期用途。 |
問: |
中長期外債可用於短期流動資金嗎? |
答: |
如審批部門或債權人未指定外債資金用途的,中長期外債可用於短期流動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