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企業外債的相關問答(七)
問: |
境內機構的外債可以結匯嗎? |
答: |
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債和國際金融組織或外國政府貸款可以結匯,其他外債(包括金融機構的外債和中資企業直接對外商業性借款)均不能結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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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非銀行債務人辦理外債結匯時申請結匯的金額有限制嗎? |
答: |
申請結匯的金額必須小於外債專用賬戶中尚未使用的余額。 |
問: |
結匯後人民幣資金可用於償還境內金融機構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嗎? |
答: |
結匯後人民幣資金不能用於償還境內金融機構發放的人民幣貸款。 |
問: |
非銀行債務人辦理外債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可於什麽時間劃轉到收款賬戶? |
答: |
除備用金等特殊用途外, 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應於結匯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劃轉給收款人。 |
問: |
債務人接受境外擔保的,有額度的限制嗎? |
答: |
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境內借款接受境外擔保的,可直接與境外擔保人、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中資企業辦理境內借款接受境外擔保的,應事前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外保內貸額度。中資企業可在外匯局核定的額度內直接簽訂擔保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