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相關問答(十)
問: |
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票時,備註信息如何填寫? |
答: |
發票備註信息是指納稅人根據所屬行業特點和生產經營需要,自行額外增加的發票信息。發票備註信息項目可以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中“信息維護”模塊預設的相應的“場景模塊”添加或開票時直接選擇“附加項目”單個添加編輯添加相應的“場景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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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試點納稅人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時,自動填充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是否可以修改? |
答: |
納稅人可按照實際業務對自動填充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進行修改。 |
問: |
試點納稅人發起臨時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權限後,可在哪裏查看審核結果呢? |
答: |
稅務機關根據審核結果發放稅務事項通知書至納稅人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納稅人登錄後,系統會提示納稅人簽收文書。同時,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將同步審核稅務機關審核結果,對納稅人的稅率進行調整。 |
問: |
試點納稅人可以查看申請臨時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權限歷史記錄嗎? |
答: |
可以。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設有歷史查詢功能,該功能可展示歷史稅率調整記錄、時間及狀態篩選等。 |
問: |
試點納稅人還能對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發票進行紅沖嗎? |
答: |
可以。仍然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試點納稅人可以繼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紅字發票,也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紅字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 只使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的試點納稅人應當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紅字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