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相關問答(十一)
問: |
試點納稅人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已開具紅字信息表但還未開具紅字發票,是否可以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中直接開具? |
答: |
試點納稅人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已開具紅字信息表但還未開具紅字發票,是否可以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中直接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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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接收的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有錯誤且未抵扣勾選,是否可以開具紅字發票? |
答: |
可以,但只能由開票方發起開具紅字發票的流程,開具紅字發票的原因選擇“開票有誤”。 |
問: |
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接收的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有錯誤且未確認用途及未入賬,是否可以發起紅沖? |
答: |
不可以,只能由開票方發起,紅沖原因選擇“開票有誤”。 |
問: |
試點納稅人可以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中對同一張已確認用途的發票多次發起紅字發票開具流程嗎? |
答: |
試點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對同一張已確認用途的發票多次開具紅字發票,但累計開具的紅字發票票面記載的數量、負數金額、負數稅額絕對值,均不得超過原發票票面記載的數量、金額和稅額。 |
問: |
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發起紅字發票開具流程,是否需要與藍字發票一一對應? |
答: |
是的。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發起的紅字發票開具流程,不論《確認單》還是《信息表》,均需要同原藍字發票一一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