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申報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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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應於何時辦理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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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被繼承人於1949年6月14日以前死亡,是否要申報遺產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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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6月14日以前死亡的遺產稅案件,一律免征遺產稅和免辦遺產稅申報。辦理繼承登記時,不用檢附遺產稅相關證明書。 |
問: |
逾核課期間及征收期間之遺產稅案件,應如何辦理申報? |
答: |
已超過核課期間或征收期間的遺產稅案件,納稅義務人仍可向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戶籍所在地稽征機關辦理申報,再由稽征機關核發逾核課期間證明書或逾征收期間證明書,以便納稅義務人辦理移轉登記。 |
問: |
遺產土地如何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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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分下面各項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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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遺產房屋如何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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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分下列各項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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