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之免稅額計算
問: |
被繼承人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多少? |
答: |
被繼承人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每人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50萬元,其中有未成年人,可以按照他的年齡距屆滿成年的年數,每人每年加扣50萬元,不滿1年的以1年計算,但是繼承人拋棄繼承權就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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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被繼承人遺有父母時,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多少? |
答: |
被繼承人死亡時父母親仍健在的,每人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123萬元,但是如果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父母親也拋棄繼承權時,則不可扣除123萬元。 |
問: |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時,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多少? |
答: |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兄弟姊妹,如果未成年或已成年因在校就學或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過去受被繼承人扶養的,每人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50萬元。如果兄弟姊妹中有未成年的,可按照他的年齡距屆滿成年的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不滿1年的以1年計算,但是受扶養的兄弟姊妹,如果是繼承人,又拋棄繼承權的就不能扣除。 |
問: |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祖父母時,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多少? |
答: |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祖父母的,如果年滿60歲以上或未滿60歲因沒有謀生能力過去受被繼承人扶養的,每人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50萬元,但是受扶養的祖父母,如果是繼承人,又拋棄繼承權的就不能扣除。 |
問: |
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或父母如為身心障礙者,可否自遺產總額中減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答: |
被繼承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或父母,如果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規定的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衛生法所規定的嚴重病人,每人可以加扣618萬元。但是身心障礙者如果是依順序可取得繼承權而拋棄繼承的就不能扣除。申報時要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重度以上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復印件,或精神衛生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之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書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