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香港公司(修訂) 條例
問: |
此次修訂的主要變化是什麽? |
答: |
本次修訂的主要變化是有關:
一、 召開成員大會的方式; 二、 成員大會通知的內容; 三、 會議的法定人數;及 四、 成員大會休會。 |
問: |
如何召開虛擬股東大會? |
答: |
您可以透過使用虛擬會議科技(此處指一種技術,能讓人在會議上聆聽﹑發言和投票,而無需親身出席於會議的實體場地。)來召開虛擬股東大會。 |
問: |
我可以同時使用實體場地和虛擬會議科技召開股東大會嗎? |
答: |
可以。您可以同時使用實體場地和虛擬會議科技舉行股東大會(即混合會議)。 |
問: |
我可以在多於 1 個的實體場地舉行股東大會嗎? |
答: |
可以。您可以在多於1個的實體場地舉行股東大會,而你必須使用任意一種虛擬科技,允許身處不同地方成員在會議上聆聽﹑發言和投票。 |
問: |
我是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才能舉行虛擬股東大會? |
答: |
不需要。您不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來舉行虛擬股東大會,除非公司章程內有條文提及股東大會必須在實體場地舉行。 |
問: |
我需要在虛擬股東大會的通知中包含那些內容? |
答: |
虛擬股東大會的通知中應包含會議的日期﹑時間和會議的地點和將使用的虛擬會議科技。 |
問: |
如果我通過虛擬會議科技參加股東大會,我會被當作出席會議嗎? |
答: |
會的。使用會議通知中指定的虛擬會議科技參加股東大會的人將被視為出席了會議。 |
問: |
是次新修訂是否適用於所有香港公司? |
答: |
否。是次修訂只適用於根據《公司條例》(第 622 章)或舊《公司條例》成立和註冊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