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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

問題

關於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的相關問答

答案
問:
什麽是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
答:
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以下稱數電票)是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發票,不以紙質形式存在、不用介質支撐、無須申請領用、發票驗舊及申請增版增量。紙質發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數字化,將多個票種集成歸並為電子發票單一票種,數電票實行全國統一賦碼、自動流轉交付。

問:
數電票與現有的發票樣式有什麽區別?
答:
數電票樣式與現有發票樣式區別在於:一是數電票票樣將原有發票代碼+發票號碼變為20位發票號碼;取消了校驗碼、收款人、復核人、銷售方(章);發票密碼區不再展示發票密文。二是數電票特定業務會影響發票展示內容,不同的特定業務展示的發票票面內容不同。三是數電票將原備註欄中手工填列、無法采集的內容,設置為固定可采集、可使用的數據項,並展示於票面上。

問:
試點納稅人需要用什麽稅控設備開具數電票?
答:
試點納稅人無需領用稅控專用設備即可開具數電票,稅務機關免費向納稅人提供數電票的開具、查驗及交付服務,降低納稅人發票的使用和管理成本。

問:
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開票份數、開票金額限制與以前相比有什麽不同?
答: 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數電票,在開具金額總額度內,沒有發票開具份數和單張開票限額限制。
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紙質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和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仍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問:
試點納稅人開具不同種類的發票是否共用同一個開具金額總額度?
答: 是的,試點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數電票、紙質專票和紙質普票以及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紙質專票、紙質普票、卷式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共用同一個開具金額總額度。但是授信總額度扣除方式與環節不同,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發票,在發票開具時扣除,扣除的是已實際開具發票的金額;通過稅控系統開具的發票,在發票領用時扣除,扣除的是發票領用的單張最高開票限額與發票領用份數之積。

問:
試點納稅人對開具的數電票進行紅沖後開票方當月的可用授信額度會增加嗎?
答:
試點納稅人開具數電票後,當月開具紅字數電票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同步增加其可用授信額度。
跨月開具紅字數電票或開具紅字數電票無法對應數電票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不增加其當月可用授信額度。對於銷售折讓的情形,也不會增加其可用授信額度。

問:
試點納稅人開出的數電票如何交付給對方?
答:
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可以為納稅人提供發票自動交付和自行交付兩種方式。數字賬戶自動交付是指銷售方成功開具發票後,系統默認將電子發票文件及數據自動交付至購買方(包括經辦人)稅務數字賬戶,如果購買方為未錄入組織機構代碼的黨政機關及事業性單位,或購買方(包括經辦人)為未錄入身份證件號的自然人,系統無法自動交付,銷售方可使用自行交付方式;自行交付方式是指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查詢發票後自行選擇電子郵件、二維碼、電子文件導出等方式交付數電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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