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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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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臺灣

問題

貨物稅納稅義務人

答案
問:
那些貨物應征收貨物稅?
答:
貨物稅條例列舉應征收貨物稅之貨物如下:
  1. 橡膠輪胎,但內胎、實心橡膠輪胎、人力與獸力車輛及農耕機用之橡膠輪胎則免稅。
  2. 水泥及代水泥。
  3. 飲料品,但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純天然蔬菜汁、還原果汁、營養強化還原果汁、還原蔬菜汁及營養強化還原蔬菜汁則免稅。
  4. 平板玻璃,但導電玻璃、供生產模具用之強化玻璃及厚度在1.1公厘以下之微薄玻璃專供生產觸控面板用則免稅。
  5. 油氣類。
  6. 電器類,如電冰箱、彩色電視機、冷暖氣機、除濕機、錄像機、電唱機、錄音機、音響組合、電烤箱等,但工廠使用之濕度調節器及手提32公分以下電唱機則免稅。
  7. 車輛類,如機車、汽車,但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郵政供郵件運送之車輛,裝有農業工具之牽引車、符合政府規定規格之農地搬運車,以及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各種工程車則免稅。

問:
誰是貨物稅納稅義務人?
答:
貨物稅納稅義務人,可分為下列5種情形:
  1. 產制貨物者,為產制廠商。
  2. 委托代制貨物者,為受托之產制廠商。但委托廠商為產制應稅貨物之廠商者,得向主管稽征機關申請以委托廠商為納稅義務人。
  3. 進口貨物者,為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
  4. 法院及其他機關(構)拍賣或變賣尚未完稅之應稅貨物者,為拍定人、買受人或承受人。
  5. 免稅貨物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為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但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不明者,納稅義務人為貨物持有人。

問:
貨物稅納稅義務人應如何申報及繳納貨物稅?
答:
貨物稅之產制廠商當月份出廠貨物之應納稅款,應於次月15日以前自行向公庫繳納,並依照財政部規定之格式填具計算稅額申報書,檢同下列書表向所在地稽征機關申報:
  1. 繳款書證明聯。
  2. 完稅價格計算表(水泥及油氣類廠商免檢附)。
  3. 產銷月報表。
  4. 各項照證使用情形月報表。
  5. 采購免稅原料使用情形月報表。
  6. 其他財政部規定之書表。
其無應納稅額者,仍應向所在地稽征機關申報。至於進口應稅貨物,納稅義務人應於貨物進口時,填具貨物進口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由海關於征收關稅時代征之。

問:
廠商預領之完稅照、免稅照及臨時運單發生短少或遺失時,應如何處理?
答: 廠商預領之完稅照、免稅照及臨時運單發生短少或遺失時,應立即將所短少照證之種類、字軌、號碼,報請所在地稽征機關備查。

問:
產制廠商應設置之賬冊有那些?
答: 產制廠商除應依「稅捐稽征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賬簿憑證辦法」規定,設置並保存賬簿憑證及會計紀錄,尚應設置原料明細分類賬、制成品明細分類賬、倉儲登記簿、免稅登記簿、加工外銷登記簿、退廠整理及改裝改制登記簿、原料免稅登記簿、領用貨物稅各項照證登記簿等輔助賬冊。產制廠商原設置之賬簿,具有前項各種賬簿之性質與功能者,得列具對照表,報經所在地稽征機關核準繼續沿用或酌為增減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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