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問答(四)
問: |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於每年什麽時候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
答: |
5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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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或造成什麽後果? |
答: |
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
問: |
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能否結轉以後年度彌補? |
答: |
準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
問: |
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當年一次性全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並允許在稅前實行的加計扣除比例是多少? |
答: |
100%。 |
問: |
固定資產購置時點的確認原則是什麽? |
答: |
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外,按發票開具時間確認;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到貨時間確認;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