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及已婚人士免稅額的常見問題
問: |
除基本免稅額外,香港納稅人還可享有哪些免稅額? |
答: |
在每一個課稅年度,如閣下符合指定條件,便可享有基本免稅額或申索其他免稅額,其他免稅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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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香港納稅人是否能同時享有基本免稅額及已婚人士免稅額? |
答: |
假如閣下在有關課稅年度已婚並已獲香港稅務局給予已婚人士免稅額,在同一課稅年度則不能同時享有基本免稅額。 |
問: |
誰人可在香港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 |
答: |
閣下只需要在有關課稅年度內的任何時間屬已婚並與配偶同住或與配偶分開居住,但有供養或經濟上支持對方,且符合以下情況,便可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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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基於《香港稅務條例》,同性婚姻是否享有與異性婚姻同等待遇? |
答: |
就《香港稅務條例》第2(1)條而言,同性婚姻現被視為有效婚姻。同性婚姻有權享有與異性婚姻同等待遇,例如有權與其配偶共同選擇合並評稅或個人入息課稅,並有權就其配偶申索免稅額或稅項扣除。 |
問: |
如何在香港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 |
答: |
閣下如欲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只須在有關的課稅年度填寫閣下的個別人士報稅表第9.1部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