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單親免稅額的常見問題
問: | 誰人可在香港申索單親免稅額? | ||||
答: |
閣下只需要在有關課稅年度內負責照顧和監護子女的起居生活,且符合以下情況,便可申索單親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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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子女免稅額和單親免稅額有何區別? | ||||
答: |
子女免稅額是因用於支付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而給予的免稅額,而單親免稅額則是因照顧和監護子女的起居生活而給予的免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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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假若我的配偶沒有入息,由我獨力支付子女的生活費,我可否申索單親免稅額? | ||||
答: |
不可以。儘管閣下獨力支付子女的生活費,但由於閣下屬已婚人士,亦不可享有單親免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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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我在2020年6月離婚了,現時由我獨力撫養子女,我可以申索單親免稅額嗎? | ||||
答: |
在2020/21課稅年度,閣下是不能享有單親免稅額的,該項申索需在下一課稅年度提出亦即20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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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我是獨力撫養兩名子女,我可否就他們每個人獲額外增加單親免稅額嗎? | ||||
答: |
不會。單親免稅額是不會因閣下撫養第二名或其他子女而有額外免稅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