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資料庫  中國  中國稅務  中國稅務-公司年會涉稅相關問題 

資料庫

分享

中國稅務-公司年會涉稅相關問題

中國稅務
公司年會涉稅相關問題

中國農曆新年將至,企業一般會組織年會答謝客戶,以激揚員工士氣、深化內部溝通、促進戰略分享,為新一年度的工作奏響序曲。其中年會場地租賃、員工表彰與獎勵、客戶招待等活動均有一定的涉稅風險,相關風險點如下:

一、   年會場地租賃

根據中國稅法規定,賓館、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經營性住宿場所提供會議場地及配套服務的活動,應按照「會議展覽服務」繳納增值稅。

因此,相關酒店應向企業提供項目名稱為「會議展覽服務」而非「場地租賃費」的增值稅發票。

二、   員工獎金

根據中國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為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因此,企業在年會中支付給優秀員工的現金獎勵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三、   企業自產產品作為獎品發放

根據中國稅法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應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企業將資產用於職工獎勵或福利,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繳納企業所得稅。

因此,企業在年會活動中將自產的產品作為抽獎禮品無償贈送給員工,應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

四、   個人發放微信紅包

根據中國稅法規定,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應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企業管理者如為了活躍氣氛,在年會中使用自有資金在單位微信群發放紅包,員工搶到紅包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五、   客戶招待

根據中國稅法規定,「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僅限於與本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本企業作為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因此,如企業在年會活動中邀請主要客戶代表參加,並為其報銷交通費用,則相關的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六、   企業外購禮品贈送客戶

根據中國稅法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企業將資產用於交際應酬,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繳納企業所得稅;此外,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企業如在年會活動中向客戶贈送外購的禮品,應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並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履行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

啓源集團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為客戶提供中國公司的籌建、註冊及各類許可證/牌照的申請及後續維護、稅務籌劃及審計服務,有關詳情請諮詢我們的專業顧問。

免責聲明
本文所及之內容和觀點僅為一般資訊分享,不構成對任何人的任何專業建議,啓源不對因信賴本文所及之內容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或協助,煩請您瀏覽本所的官方網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透過下列方式與本所聯絡:
電郵: info@kaizencpa.com
電話: +852 2341 1444
手提電話:+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我們的辦事處香港 - 深圳 - 上海 - 北京 - 新加坡 - 台北 - 紐約 - 倫敦 - 東京 - 吉隆坡

下載: 中國稅務-公司年會涉稅相關問題 [PDF]

語言選擇

English

日本語

简体中文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