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知識產權法更新
日本商標法更新
自 2023 年 4 月起,日本專利局(「JPO」)決定將因程序上的期限屆滿而失效的專利、外觀設計、商標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恢復標準從「有正當理由」放寬為「無意的」。
以往在日本因擁有人未能及時採取行動(例如: 未能及時繳交專利維持費等原因)而失效的知識產權一直很難被恢復。過往為了恢復未能及時採取行動的知識產權,必須有相對「正當的理由」,而其中「正當理由」的標準非常嚴格。然而,JPO對於最近因新冠肺炎肆虐而無法及時採取行動的知識產權擁有人展示了一定程度的靈活性。
JPO宣佈知識產權擁有人將很快能夠通過證明未能及時採取行動是「無意的」來恢復已過期的知識產權,而不是要求必須擁有「正當理由」。這顯示恢復的標準很可能會放寬。此外,提交已過期知識產權的恢復申請需要繳納相關費用(每一專利申請297,000 日元,每一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25,000 日元,每一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50,000 日元,每一商標申請102,000 日元)。
新的標準及程序將於 2023 年 4 月 1 日生效。
專利法更新
日本專利局(「JPO」)決定在 2023 年 3 月前取消使用印花稅票預付官方費用。
JPO一直都接受預付專利費及其他官方費用,這些費用只能通過專利印花稅票(例如: 實體印花稅票)支付。然而,由於現行制度下的行政負擔對申請人和JPO來說都很沉重,因此從現在起,預付方式將以現金(例如: 銀行轉賬)代替專利印花稅票。
與此同時,JPO於2023 年 3 月 31 日之前,仍然接受通過專利印花稅票預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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